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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对方账上没钱仍要保全,意义何在?

发布时间:2025-05-27  浏览次数:130

近日,由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保全与执行专业委员会团队负责承办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落下帷幕。在被告知对方账户上可能无资金的情况下,团队基于审慎考虑,依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事实证明,恰恰是这一举措,最终保障了案件判决后全额收回拖欠款项,切实高效地解决了民营企业间的账款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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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黄山某公司作为供货方,多年来持续向采购方某公司供应货物,双方一直按照采购合同约定按时供货、及时结算。然而,自2024年开始,采购方公司出现拖欠账款的情况。到2024年底双方经核对后,确认累计拖欠货款金额已近四十万元。尽管双方协商制定了还款计划,但欠款人却未按照约定期限及金额履行支付义务,导致陷入僵局,当事人无奈之下选择提起诉讼。 

接受委托后,当事人告知承办团队,目前欠款人银行账户上可能没有钱。本所保全与执行专业委员会在深入了解欠款人的业务模式及经营情况,对本案进行了集中研讨与精准研判,并向当事人提出了专业建议。考虑到欠款人公司目前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与上下游仍有交易往来,存在应收账款的可能性极高,有必要在起诉后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欠款人公司转移财产,因此本所保全与执行专业委员会经过审慎分析,依旧建议采取保全措施。

果然,后续发展与团队的预判一致,在该案审理期间,出现了欠款人对外应收账款汇入债务人银行账户的情形,因事先采取了保全措施,该笔款项顺利被法院查封冻结。后该案经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欠款人也承认相关欠款事实,在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主动与我方达成和解,并及时支付了全部欠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律师提醒


一、保全的核心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开始前或诉讼过程中转移或隐匿财产,从而确保未来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即使对方账户上当前没有钱,法院仍然可以作出保全裁定。保全措施实施后,直至保全解除或判决执行,对方都不能再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处分。而且,现有账户状态并不排除对方仍存在潜在的财产来源或未来有资金进账的可能,及时采取保全可以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未来财产,为后续执行保留可能性。此外,采取保全措施后,若对方因贷款、贷款到期转贷等业务需求急需使用或解除被保全账户,往往会促使其积极寻求双方和解。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案件的被告对欠款事实是无异议的,尤其是对正常经营状态的公司而言,在账户被冻结后,会一改前期无赖拖欠的妄想,积极寻求协商和解,以保障公司正常运转。

二、企业在日常业务往来中,可以多留意相对方的经营状况及财产线索,在相对方开始拖欠货款时,更应及时多方了解其应收款项、银行贷款等相关信息,以便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尽快将收集掌握的财产线索及时提供给法院,确保申请财产保全后,能够协助法院顺利有效的采取保全措施,进而确保判决后能够切实回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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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

保全与执行专业委员会 胡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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