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章无人”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4-08-20  浏览次数:0

一、合同“有章无人”的概念

合同“有章无人”,是指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情形。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相对人能够证明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三、律师解读

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时,如相对人能够举证证明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则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时,如相对人不能够举证证明合同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则相关人员构成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在相关人员构成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时,如相关人员构成表见代表或表见代理的,该合同仍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否则,对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发生效力。

四、律师提醒

1、相对人在与法人、非法人组织订立合同时,应让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印章,并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者按指印,以免发生合同效力争议。

2、相对人在与法人、非法人组织订立合同时,如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签名或者按指印,而委托其他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的,则应取得授权委托书。

3、相对人在与法人、非法人组织订立合同时,如合同仅加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印章而无人员签名或者按指印时,应及时固定合同系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在其权限范围内订立的证据,防范合同效力争议风险。

本文作者:道同律师  方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