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8-26  浏览次数:0

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公司”)已于2020年3月18日被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并指定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根据案件进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招募公告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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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

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屯溪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8日作出(2020)皖1002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港中旅国际安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中旅公司”)破产申请一案,并指定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担任港中旅公司管理人。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管理人现公开招募港中旅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并发布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港中旅公司原为黄山原野旅行社,1993年2月由黄山旅游局批准设立。2001年10月,汤口镇人民政府将黄山原野旅行社整体出售给个人经营。2011年9月15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05.71万元,出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20万元,2013年4月10日,中国旅行社黄山原野有限公司更名为港中旅公司。目前港中旅公司现注册资本为520万元,股东为吴波和杨若玉,吴波持股比例为51%,杨若玉持股比例为49%。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波,住所地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3号华山徽宴酒店A区6楼,经营范围为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国内、入境、出境旅游招徕与咨询业务;会务服务;保险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港中旅公司现已经停止营业。经管理人调查,港中旅公司名下共有分公司54家,其中注销8家,吊销2家。管理人通过屯溪区人民法院按照工商注册地址已经向所有分公司邮寄停止营业的告知函以及调查清单,目前已有20家分公司与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停止以港中旅分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同时该20家分公司在调查清单中均表示其系挂靠在港中旅公司名下,财务、人员均独立于总公司,并且对外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二)主要资产


  1、现金存款

  港中旅公司名下现有银行存款人民币777,834.18元。

  2、对外投资

  公司对外投资账面数为2,100,000.00元,其中向港中旅国际合肥旅行社有限公司投资成本 300,000.00 元,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向黄山华澳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本1,800,000.00元,持有该公司36%的股权,但现两公司均已停止经营。港中旅国际合肥旅行社有限公司现账户上存有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经管理人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波核实,该公司尚欠职工工资约600,000元。黄山华澳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现有商铺两间,一间建筑面积为181.76平方米,另一间建筑面积为238.26平方米。经管理人向该公司另一股东胡荣华了解,黄山华澳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仍享有部分债权,对外不负债务。



(三)项目优势


  港中旅公司系一家具备国内入境、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存续期间近27年之久,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在全省各地设有分公司54家,形成庞大的旅游网络体系。同时公司总部设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周边有黄山、西递宏村、太平湖等众多名胜景区,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旅游配套设施完备,在全省旅游行业都具备较强的影响力。





二、参与投资需满足的主要条件



  参与投资港中旅公司需满足主要条件如下,请意向投资人知悉:


(一) 招募底价


  本次招募底价为人民币150万元,即投资人提供给港中旅公司的偿债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二)偿付资金支付时间


  投资人应在《港中旅安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通过之日起一周内支付投资款人民币50万元,在签订《港中旅安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剩余投资款人民币100万元。



(三)资产交割方式


  投资人在付清全部投资款后,管理人协助投资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同时办理港中旅资产移交手续。





三、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



  (一)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且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伙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


  (四)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具有经营旅行社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择。





四、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0925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及与本资料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报名基本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重整投资意向书》(若是企业法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公司公章;若是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三)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